《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修订通过,并将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章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 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为了加强基层标准化及执法装备体系建设,结合基层监管工作性质,我们提供的解决方案:通过街镇基层所 以及执法大队配置具有自动上传检测数据的智能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提供“仪器 + 试剂 + 系统”的一体化方案, 确保采集数据的及时性和可追溯性,提高政府监管水平,实时有效的掌控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提升风险防控和 行政执法能力,同时,提高市民对食药监管部门的公信度和置信度。
根据常用快检指标以及日常执法过程中常见食品中毒项目、非法添加和掺假掺杂项目、生产经营条件和过程、 污染物和有害因素、以及食品质量和营养指标等项目,确定基层快检实验室的快速检测项目覆盖包括重金属、食 品添加剂、非法添加、农残、兽残、毒素、微生物以及其他类等八大类 65 个检测项目。
政府监管基层食品安全快检实验室检测项目以及检测设备推荐配置
检测项目 | 检测设备 |
有机磷农药、甲醛、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余氯(有 效氯)、碘含量、甲醇、蛋白质含量、食用油酸价等。 | 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 |
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苏丹红、吗啡、 汞、酚酞、黄曲霉毒素等项目 | 食品安全速测卡分析仪 |
重金属铅、锌、镉、汞、砷、铜等离子含量的检测。 | 便携式食品重金属分析仪 |
酱油、醋、味精、食用油等调味品的常规理化指标和添加剂指 标的分析。如总酸、氨基态氮、谷氨酸钠、Vc、食用油酸值和 过氧化值。 | 食品成分分析仪 |
有机磷、氨基甲酯类农药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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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残留检测仪 |
肉禽、果蔬,饮用水和饮料的 pH 值 / 酸值 | 便携式食品新鲜度分析仪 |
动物源性成分、致病微生物、畜牧病害、转基因 | 恒温荧光检测仪 |
洁净度、ATP、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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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式 ATP 荧光检测仪 |
极性组分 | 食品油品质检测仪 |
中心温度计 | 食品中心温度计 |
肉类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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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水分快速测定仪 |
辅助设备推荐配置
序号 |
辅助设备名称 |
辅助设备功能 |
1 |
超声波清洗器 |
清洗样品 |
2 |
食品粉碎机 |
粉碎样品 |
3 |
快速混匀器 |
混匀样品和试剂 |
4 |
恒温水浴锅 |
样品水浴加热处理 |
5 |
样品浓缩仪 |
样品的快速浓缩 |
6 |
马弗炉 |
样品加热灰化处理 |
7 |
电子天平 |
称量样品重量 |
8 |
移液器套件 |
用于精确取样,200uL、100-1000uL、5mL |
9 |
加热板 |
样品加热 |
10 |
恒温培养箱 |
微生物培养、玻璃器皿烘干 |
11 |
超纯水机 |
自来水水源,可方便快速制备纯水和超纯水,满足食品安全检测实 验室用水需要 |
12 |
采样冷藏保温箱 |
用于现场取样后,样品的保存 |
13 |
冰箱 |
用于样品低温储存 |
14 |
三通道计时器 |
计时 |
15 |
离心机 |
适用于 15mL 离心管 |
16 |
高压灭菌锅 |
实验用品灭菌 |
17 |
菌落计数器 |
微生物计数 |